上海原油交易规则是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上期所”)为规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”)的原油期货交易而制定的交易规则。该规则旨在保障交易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一、交易品种和交易单位
上海原油期货交易品种为SC原油期货合约,交易单位为1000桶。

二、交易时间
上海原油期货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5:00。
三、交易方式
上海原油期货交易采用电子撮合交易方式,即买卖双方通过上期所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撮合交易。
四、合约月份
上海原油期货合约月份为当月、下月、下季月、下半年月和下年3月。
五、交易价格
上海原油期货交易价格为币元/桶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六、涨跌停板
上海原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%。
七、保证金
上海原油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,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10%。
八、持仓限额
上海原油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制度,单个交易者持仓量不得超过合约总持仓量的20%。
九、交割
上海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,交割地点为中国上海保税区。交割品种为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原油标准。
十、违规处理
违反上海原油交易规则的行为,上期所将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》和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上海原油交易规则最新
上海原油交易规则于2021年7月1日进行了修订,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以上是上海原油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。投资者在参与上海原油期货交易前,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交易规则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