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交所原油期货交易规则
一、合约单位
上交所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 1000 桶,即每手合约代表 1000 桶原油。
二、合约品种
上交所原油期货共有两个合约品种:
- 原油期货(SC):以 WTI 原油期货合约为标的,合约月份为当月、下月和随后的 10 个季度月。
- 低硫燃料油期货(LU):以新加坡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为标的,合约月份为当月、下月和随后的 6 个季度月。

三、交易时间
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交易时间均为:
- 上午:9:00 - 11:30
- 下午:13:30 - 15:00
四、涨跌停板限制
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的涨跌停板限制如下:
- 原油期货(SC):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3%
- 低硫燃料油期货(LU):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2%
五、交易保证金
交易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,具体保证金比例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动态调整,一般在 5% - 15% 之间。
六、最小变动价位
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为 1 元/桶。
七、结算方式
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,即到期时不进行实物交割,而是按照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。
八、交易费用
交易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需要支付以下费用:
- 手续费: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
- 交易所费用: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
- 经纪商佣金:由交易者与经纪商协商确定
九、注意事项
- 原油期货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属于高风险投资品种,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交易。
- 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合约规则和交易风险,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。
- 关注市场信息和动态,及时调整交易策略。
- 避免过度交易和追涨杀跌。
- 设定止损点,控制交易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