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4月,中国银行推出的投资产品“原油宝”遭遇了史无前例的“穿仓”事件,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,也引发了社会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、产品设计和监管的广泛讨论。本次事件的发生并非单一因素造成,而是多种因素叠加产生的复杂结果。本报告将从产品设计、风险管理、市场环境、监管因素等多个维度对“原油宝”穿仓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。
“原油宝”的设计机制是此次穿仓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。“原油宝”本质上是一种跟踪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的场外衍生品,客户并不直接持有原油,而是通过银行代理交易。 它挂钩的是美国WTI原油期货合约,客户在特定时间内根据银行提供的价格进行买卖。 “原油宝”在产品设计上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缺陷:

平仓机制存在问题。“原油宝”的设计是在合约到期时进行自动平仓或移仓。但其平仓机制设定的平仓价格过低,直接挂钩WTI原油期货合约的结算价。 当WTI原油期货价格跌至极低水平,甚至出现负价格时,“原油宝”仍按照合约到期日的结算价格进行结算,导致投资者不仅亏光本金,还需向银行补足亏损,即“穿仓”。
移仓机制过于僵化。“原油宝”客户可以选择移仓,即将持有的合约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月份。移仓操作需要客户主动进行,且银行在临近到期时并未充分提示或强制移仓。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,移仓成本高昂,客户普遍不愿或未能及时移仓,最终导致大量持仓集中在即将到期的合约上,加剧了平仓压力。
产品宣传存在误导。部分投资者认为“原油宝”类似银行存款,风险较低。银行在宣传时也可能存在模糊不清之处,未能充分揭示原油期货投资的高风险性,导致部分投资者风险认知不足,误判市场形势。
中国银行在“原油宝”的风险管理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:
市场风险评估不足。面对极端市场波动的准备不充分。 在负油价出现的极端情况下,中国银行未能及时调整风控策略,导致系统无法有效应对。
流动性风险管理不足。中国银行未能充分考虑到大量客户集中平仓可能带来的流动性冲击,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缓解流动性压力。在市场剧烈波动时,银行的流动性储备不足以应对客户的平仓需求,导致结算价格异常。
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不足。中国银行在销售“原油宝”时,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可能不够完善,导致部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也参与了高风险的投资,最终承担了难以承受的损失。
2020年4月,受新冠疫情影响,全球原油需求大幅萎缩,而原油供应却未相应减少,导致原油库存迅速上升,储存空间严重不足。在WTI原油期货合约到期临近之际,储存成本急剧上升,导致交易商不得不以极低的价格甚至负价格出售原油。 这种史无前例的“负油价”现象,是导致“原油宝”穿仓的直接导火索。 即使风控措施完善,面对如此极端的市场情况,也难以完全避免损失,但周密的预案管理和止损措施,可以减缓对投资者的冲击。
监管方面,虽然中国银行的“原油宝”产品也受到一定的监管,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监管盲区或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。例如,对于场外衍生品的风险管理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,可能存在监管空白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。 原油宝事件也暴露了一些金融机构本身存在的问题,例如, 对待散户投资者过于简单粗暴,对自身产品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不到位等等。
中国银行作为金融机构,对于“原油宝”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 银行未能充分揭示产品风险,未能有效管理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,未能有效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,最终导致了投资者的巨大损失。 中国银行的处理方式也存在问题,在事件发生后未能及时与投资者沟通,未能积极寻求解决方案,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的不满。
除了上述内部原因外,一些外部因素也对“原油宝”穿仓事件产生了影响。例如,一些国际投行或机构可能在市场波动中进行恶意操纵,加剧了原油期货价格的下跌。一些媒体或自媒体的不实报道也可能加剧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,导致集中平仓现象更为严重。 监管者应该有能力去辨别和阻止。
“原油宝”穿仓事件是产品设计缺陷、风险管理不足、市场环境极端性以及监管因素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。 本次事件给中国金融市场敲响了警钟, 提示金融机构要加强产品风险管理,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,提高风险意识,以及加强监管力度, 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 同时,投资者也应提高自身的风险认知能力,审慎选择投资产品,避免盲目跟风,最终承担不必要的损失。